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0417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4]87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运输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4-01-27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运输局,西安市地铁办,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、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、厅外资办、宝汉公司、省汽车站:
为完善公民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,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,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待服务,全国老龄办、交通运输部等24部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》(全国老龄办发〔2013〕97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在城市公共交通、公路、水路客运等方面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优先优待和便民服务。现将《意见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(全国老
龄办发〔2013〕97号)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4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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